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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具体是什么意思?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2022-10-25 14:10:32    来源:产业经济网

共有产权房具体是什么意思?

1、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2、共有产权住房就是降低房价,但是同步下降房屋的产权,等于拆股,简单的说,一套房,外部价是6万一平米,政府找人建好,卖给你4万一平米,但是你只拥有2/3的产权,其余1/3归政府。把价格降下来,政府是不用出钱的,只需要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政策优势并且减免土地出让金,就可以降低价格,然后产权共有,你一部分政府一部分。

3、共有产权房和自住房类似,申请共有产权房的人都是冲着“刚需”去的。如果你手上钱不够买普通商品房,又不想住公租房,那么这种共有产权房恰恰适合你,解决你的住房困难。

共有产权房怎么申请

1、网上填表,如果购房符合申请共有产权房的条件的话,那么就可以登录相关的网站进行申请,购房者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联网审核,在网上填好表之后,购房者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的申请,一般来说需要20个工作日,在这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3、摇号选房,审核通过之后,购房者就可以等待摇号选房了,但是在摇号选房之前需要取得共有产权房的申请编码,然后进入到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的环节。和自住房、公租房一样,共有产权房同样需要摇号配售,顺序选房。根据相关规定,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筹资还清贷款,卖掉住房之后还请筹资然后两人分钱。

申购共有产权房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

1、购买共有产权房还未满5年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的共有产权房还未满5年,要按照规定不允许转让房屋的份额,但若是因为特殊的原因才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小编不建议您把好不容易买到手的房子以这种方式出售。

2、购买共有产权房已经满5年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得共有产权房已经满5年,就可以向原区住建委提交上市申请,不过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有两个选择: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那购房者就可以发布转让信息,上市出售了。

共有产权房交易时要注意什么?

一、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三、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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