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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县推进!60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启动招商

2023-04-11 09:45:24    来源:洞口县人民政府

日前,洞口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招商的公告》,公告显示,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约60万千瓦(最终以实际测风数据及可研批复为准),预计投资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总装机容量核算投资额为准)面相社会招商。目前尚未发布招商结果公示。

关于“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招商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283号),加快推进洞口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经洞口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面向社会招商。诚邀有投资实力和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项目招商,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点:洞口县境内经评估风力资源及选址符合发电要求的区域。

(三)规划装机容量:约60万千瓦(最终以实际测风数据及可研批复为准)。

(四)投资概算:预计投资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总装机容量核算投资额为准)。

(五)运营时间:暂定25年,具体运营时间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商内容

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三、合作方式

企业在洞口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由新注册的公司独资建设、管理和运营。涉及土地租赁及电网接入等相关事宜由企业自行负责,洞口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专班予以支持配合。

四、招商条件

1、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须具备风力发电开发运营资质,在能源保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具备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2、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须12个月内完成风资源资料收集和风资源评估、论证工作、项目选址、项目立项(省市批文等)等前期工作,所有前期工作费用自行承担。获省市批准后,项目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的36个月内项目并网运行。

3、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要承诺结合利用洞口县风资源条件,采取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宜建尽建、应接尽接、利益共享的风电项目投资经营模式,对洞口县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帮扶和带动

五、招商要求

(一)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具体是:1.投资方案;2.投资企业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经营状态证明;6.企业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7.信用(中国)证明材料;8.相关成功开发经营案例合同;9.企业优势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自2023年2月2日17:00至2023年2月6日17:00止。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到洞口县商务局报名登记(洞口县桔城西路226号),我方确认后报名完成。

2.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PDF版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dksw2023@163.com,我方确认后报名完成。

六、招商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投资洞口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企业积极报名,待报名结束后如有2家以上报名响应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确定合作方。如只有1家响应,则确定该响应人为合作方。

七、招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商信息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cn)发布。

八、招商联系人信息:

招商联系人信息:洞口县商务局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蹇婕 黄人定

电 话:15007491882 18975906359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洞口县商务局、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洞口县商务局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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